失獨家庭扶持政策
根據(jù)《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規(guī)定,第一個子女死亡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。相關優(yōu)惠政策主要是針對農牧區(qū):農牧民計劃生育家庭中,獨生子女死亡,夫妻不再生育也未收養(yǎng)子女的,從子女死亡當年起,每戶每年給予不低于600元的扶助金。關于高齡獨生子女家庭優(yōu)待也是針對農牧民家庭,獨生子女家庭夫妻年齡達到55周歲后,每人每年可享受1160元的獎勵扶助金,直到亡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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